一、项目名称 企业产品标准备案
二、设定依据
《标准化法》第六条
《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三、办理依据
1.《企业产品标准管理规定》
2.《企业产品标准备案管理办法》
四、实施主体及受理范围
省质监局负责省属企业产品标准(食品、食品添加剂除外)和公共安全技术防范产品、消防产品、医疗器械(Ⅱ、Ⅲ类)、软件产品、农药、卫生杀虫剂、液体肥料、特殊化妆品和饲料添加剂(配合饲料除外)的产品标准备案。
其他产品的企业标准的备案部门由企业工商注册机关的同级质监局予以明确。
五、办理条件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二)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针、政策;
(三)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要求;
(四)满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保护动植物生命健康和安全;
(五)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环境,合理利用资源和节约能源;
(六)保证产品质量和产品安全;
(七)完整反映产品的质量特征和功能特性。
办理流程:
1前期咨询、报价;
2 签署合同;
3 根据客户提供资料编写编制及备案所需全部资料;
4提供草案给予客户,根据客户意见进行修订;
5组织资料申请备案或网上备案公示;
6 客户确认,,付款。
编写及备案需企业提供的资料:
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
企业法人身份证
产品名称
所有规格型号
原材料要求
产品使用说明书(如有请提供)
工艺流程(大概流程(如有请提供))
技术参数(如有请提供)
企业对外销售宣传参数(如有请提供)
包装形式(用何种材料包装,以何种形式包装)
产品图片(照片)
产品结构(简单的结构示意图(如涉及请提供))
原理图(如有请提供)
专利相关(提供专利号即可)
检测报告(如有请提供)
注:并不是所有的产品均需上述资料,请按照产品提供相应的资料即可,请尽量多提供相关产品信息。
知识提醒:
1部分客户会问“企业产品标准备案”“企业标准备案”“执行标准备案”“企标备案”“企业标准自我声明”“企标自我声明公示”是同一个意思;
2每个地区的要求不同,因此格式并非全部必须为GB1.1-2009的要求,根据企业所在地区的不同而有所不同;